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在宜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341号)要求,为确保2017年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报考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技师职务考评并已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考试的技术工人。
二、培训时间
初级、中级、高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技能集中培训及技师职务理论集中培训在2017年6月30日前结束。技师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从2017年8月起开展,9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由省直各培训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组织
按照川人社函〔2017〕341号文件规定,全市及中央、省在宜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初、中、高级)技术业务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考前培训,技师职务考评“统一笔试科目”技术业务理论考前培训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审查遴选,现将各培训点及所承担的具体工种培训任务公布于后(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点要严格执行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培训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宜发改函〔2017〕72号)中关于“取消培训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求。培训应坚持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报考人员接受培训,也不得以接受培训作为购买教材、资料的前提条件。
(二)各培训点必须根据相应的工种技术等级标准,按照推荐教材制定培训教学计划,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实施。
(三)各培训点要加强培训管理,按照培训大纲配备相应的培训教师,确保培训质量。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以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报名数据库名单为准,各培训点的负责人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8217533)联系获取参加培训人员信息。
(五)各培训点的开班时间、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由各培训点直接通知技术工人所在单位或技术工人本人。技术工人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培训、考试的有关信息通知本人,并调整工作、安排时间让参考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
(六)在培训和教材选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联系人:雷波、钟芸;联系电话:8217611(8217533)、5103456(5103481)。
点击下载:附件1.2017年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培训点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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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日 |